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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核定名冊,已寄出通知書,補助款將於6月5日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內;若民眾對核定結果有疑義,請檢附勞、健保加退保紀錄、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或公司證明、離職證明或至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等足以證明101年實未就業的相關資料,至縣府社會處社工婦幼科提出申復。

  

縣府社會處表示,由於新措施甫於今年起開辦,為落實對幼兒的照顧,規劃半年的緩衝期,尚未申請的民眾只要在6月30日前送件,經審核通過後,津貼金額的計算最多可追溯至今年元旦,符合資格的鄉親要把握機會。

 

申請「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的案件,第一批於2月15日前送件者,及第二批於2月16日起至3月15日提出申請的案件,核定款項均已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內;第三批於3月16日起至4月15日送件者,日前已完成比對及核定作業,隨即寄出通知書, 1至4月分補助款將於6 月5 日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內。

 

不過社會處提醒,育兒津貼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或其他相同性質的生活類補助或津貼不得重複請領;為確保民眾資格,凡核定通過者,系統每月需再比對父母的就業查調無誤後,於次月底撥款。

 

社會處表示,「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是政府為協助育有幼兒的家庭減輕經濟負擔所開辦」,凡父母至少一方在家照顧0-2歲以下幼兒致未能就業的家庭只要符合資格者都可提出申請,資格及給付標準如下:(一)低收入戶幼兒,每人每月補助5,000元,低收入戶兒童除領取現行每月2,600元外,另增額發給2,400元;(二)中低收入戶幼兒,每人每月補助4,000元,若領有困苦失依兒童少年生活扶助1,900元,補足差額後發給2,100元;(三)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20的家庭,補助每名幼兒每人每月2,500元。

 

民眾若有疑義,可向社會處社工婦幼科洽詢,電話9274400轉396;相關申請表可逕至社會處網站 http://www.penghu.gov.tw/)表單下載/兒少福利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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