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們多數都有一種共識,虧什麼也不能虧孩子,所以,只要是孩子吃的、用的、玩的,都要最好的,還要多多益善。“多多”就一定“益善”嗎?吃的不是,玩的也不是。


 

 

美國一項關於學齡前兒童教育計劃的研究結果顯示,給孩子過多的玩具或不適當的玩具會損害他們的認知能力,因為他們會在如此多的玩具面前顯得無所適從,無法集中精力玩一件。不僅如此,英國牛津大學教育心理學教授凱茜.茜爾娃在進行相關研究後也指出,那些玩具較少的孩子,由於父母與他們一起閱讀、唱歌和遊戲的時間會相對更多,所以他們要比那些家境優越、玩具成山的同齡小朋友智力水平高。

對此結論,家庭教育兒童發展研究中心專家也表示贊同。他說,如果玩具太多,就會刺激得孩子不知所措,只能像狗熊掰棒子一樣,掰一個、丟一個,玩一樣、扔一樣,結果什麼也沒玩成,一直處於簡單的擺弄階段。(狗熊掰棒子意思是:說人比較笨,前面剛學完,轉頭就忘了,較開玩笑的說法)

其實,玩具的作用主要是輔助、促進孩子生理、心理發育,它不在數量,而在於是否適合。所謂適合,一是要適合這個年齡段,二是要能起到促進孩子在此階段正常發育的作用。比如,1歲左右的孩子正在學走,這時,就需要一件拖拉鴨玩具,它能發出響聲,刺激孩子興奮起來,有利於鍛煉其行走能力。

一般來說,在某階段,適合的玩具有兩三樣就夠了。玩具多的,就分門別類收起其他的,等到孩子確實將手頭的玩具玩膩了,完全沒有新鮮感了,再拿出幾樣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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