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準備的資料:
戶籍謄本(或是戶口名簿的影印本)、申請人(父或母)的郵局或富邦銀行存摺影本(有帳號的那頁)、申請表、切結部分需要父母雙方都簽名!
可以先下載申請書,一個人去辦就可以了!
只是有申請台北市的育兒津貼、留職停薪和保母補助,都不能再申請育兒津貼!
101年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常見問答
補助計畫:
2012年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
開始時間:
101/01/01起,由於是新開辦的全國性政策,有些地區行政作業處理程序
可能會延遲,為保障民眾權益,只要在101/06/30前提出的申請都可以追溯至101/01/01
所以符合條件的父母不用急著01/01去辦理,只要在101/06/30前申請補助都是一樣的唷!
申請地點:
1.兒童戶籍所在地的公所
2.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申請條件:
1. 0-2歲兒童
2. 兒童父母至少有一方未就業在家照顧兒童(即未能就業)
補充:
未就業審核基準:
1.未參加勞工就業保險
2.最近一年薪資所得及執行業務(稿費除外)兩項合計,未達本年度每月基本工資乘12月之金額
(101年度18780元*12月=225360元)
補助金額:
1. 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5000
2. 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4000
3. 一般家庭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
未達20%之家庭,每名兒童每月2500(綜合所得稅率每年都有些許更
動年收入總額未達113萬大概都在20%以內)
常見問題:
Q1.如果我有加入工會投保可是我是未就業狀態那符合嗎?
Q1A.符合!
加入工會的勞工保險與公司投保的勞工就業保險是不同的,所以只要是未就業狀態,即便你有參加工會投保,也是符合資格
Q2.申請這份那還可以申請其他補助嗎?
(EX:台北市政府育兒津貼or育嬰留職停薪or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Q2A.不行! 不得同時與其他相同性質生活補助重複請領,請擇優辦理!
Q3.單親家庭有就業可否請領?
Q3A:很抱歉,不行,此補助針對未就業
(建議可以轉向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或其他,歡迎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查詢)
Q4.我的小孩101/03/14滿兩歲,那還可以申請嗎?
Q4A:可以! 只要在101/06/30前提出申請都可以追溯到101/01/01,
所以這個案例可得到1.2.3的月份的補助
Q5.如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六個月到期後,可以再回來請領這份補助嗎?
Q5A:可以! 育嬰留職停薪只有發放六個月,只要不是同時請領就可以
Q6. 延續Q5. 我育嬰留職期間是兩年,由於我是處於留職狀態,所以還有勞工就業保險,那這樣我要辭職嗎?
Q6A:不需要辭職! 審核時自行舉證即可
(自行舉證方法舉例: 和所屬公司申請你留職停薪的期限,就是要能證明你在這段時間是沒有復職的!
總結:
101/01/01 剛上路一定會有很多人申請,再加上地方行政作業處理時間,為避免耽誤你寶貴的時間,建議各位符合資格的父母可以一個禮拜後再到公所辦理!
只要在101/6/30前到兒童戶籍所在的公所提出申請就可以囉
補充:
有關申請案件之戶籍,未就業審核,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財稅,公費安置收容,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補助及其他生活類補助津貼等資料,
由政府相關機關直接進行查調與比對,申請人無須檢附資料